11月29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春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马嘉楠、倪倩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朝,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区监委、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规定的要求,今年以来区政府对《纲要》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全面了解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下一步思路和举措,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规划纲要,兼顾32个区级专项规划和10个区域规划,市、区、镇联动开展了一系列监督调研和问卷调查,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市民意见。在政府评估报告形成后,组织听取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等的意见建议。在监督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各类监督调研报告共64篇。会议指出,区政府要将中期评估和人大评估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要强化规划引领,着力促进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完成“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的主线来抓,加快落实中央赋予浦东的战略任务,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现代化城区“三个圈层”建设为重点,统筹好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抓好各项指标特别是民生指标的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针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压紧责任抓落实,举一反三促整改;要继续完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不断拓展其广度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各专工委要用好审计报告和整改报告,将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人大监督重点内容,着力督促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审计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书面审议了浦东新区2023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区督查专员,各人大街道、自贸区片区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市民代表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