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认定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我县桥墩镇矴步头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桥墩镇矴步头是一个集村落古、青山碧、溪水清、溪滩美、竹林秀等特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生态旅游村,历来有“雁齿矴步、广昌大厝”之誉,先后获得中国传统村落、国家减灾示范村、国家森林乡村、浙江省特色旅游村、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生态教育基地、浙江省卫生村、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美丽乡村精品村、浙江省3A级景区村、浙江历史文化名村、浙江省慈善村、浙江省民主法治村、浙江省森林人家、浙江省善治示范村、浙江省文化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村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群众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凝心聚力、多措并举,推动乡村治理落地见实效。同时以民主议事为目标,不断丰富民主议事协商途径,让村民成为乡村公共事务的参与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引导村民从“当配角”向“唱主角”转变。强化全民普法学法意识,推动法治宣传向多元转变,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正当的利益诉求,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以争创“国家级文明村”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良好乡风民风,充分释放德治治理效能。
矴步头村还通过科学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村庄注入功能、发展产业、恢复人气,以乡村旅游为基础,拓宽村富民强路径。2022年接待游客20多万人次,实现村集体总收入149.5万元,经营性收入58.7万元。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成立“五老”队伍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开展乡贤座谈会谋划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水平。
按照要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还需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