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是“聚焦空气污染”。今年,我国环境日的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旨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问题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因此,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日趋迫切的当下,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都应该行动起来,“有所为”亦“有所不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对一个人来说,保护环境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普通市民而言,我们要积极主动保护环境,把自己从环境污染的旁观者、抱怨者变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建设者。保护环境“有所为”,可以体现在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出行时,我们可以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多乘坐公共交通,或骑自行车、步行,以减少碳排放量;在家中,我们可以尽可能节约资源能源,选择使用节能型灯具,并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闭水龙头等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制造垃圾后,我们可以选择将垃圾分类,为垃圾后续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方便……同样,保护环境“有所不为”,也可以体现在我们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上。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水杯、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物品,以减轻生态环境的负担;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拒绝购买过分包装的物品,以更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
对一家企业来说,保护环境也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更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保护环境“有所为”,企业应冲在前面。作为企业,要主动选择环境污染小的产品生产线,积极参与机器换人、工艺升级,尽可能地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的排放。此外,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队伍之中,主动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多多出钱出力,支持各类志愿者、社会组织等,投身环保事业。保护环境“有所不为”,企业应守好生态环保“红线”,决不能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为了降低环保支出而偷排漏排污水、废气等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
近年来,海盐也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开展“五水共治”,推动了全县水质再上新台阶,实现了绿水长流;通过开展“五气共治”,让全县的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市前列,让“海盐蓝”成为新常态;通过开展“五废共治”,筑牢了土壤安全防护网,推进了全域环境不断改善。
好的生态环境,人人都是受益者;保护生态环境,人人都是践行者。只要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那么“蓝天常在、绿水长流、鱼翔浅底、繁星闪烁”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将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