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司法局不断拓宽“矫务公开”平台,推进矫务公开数据一体化运用的高度融合,构建制度完善、透明执法、渠道丰富的“矫务公开”工作体系,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目前累计公开社区矫正信息200余条,组织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6场。
一是健全矫务公开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为蓝本,建立“矫务公开”权利义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社区矫正“开放日”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工作,规范矫务公开基本原则、公开标准、公开程序,构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分类框架,明确“矫务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纳入不予公开类别,加强社区矫正舆情动态监控和预警,切实夯实“矫务公开”基础。
二是公开透明执法,建立阳光执法模式。
积极探索推行“政策文件公开、日常考核公开、奖励惩处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四项公开制度。建立社区矫务公示上墙制度,设立社区矫正公开栏(墙),公示机构职责、人员信息等,公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举报途径,主动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新做法、新成效。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和政协等领导、公安和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村(社区)干部、群众等40余人走进社区矫正中心,感受“阳光司法”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结果公示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结果、学习教育、外出请假情况等每月更新公示。
三拓宽矫务公开渠道,保障合法权益。
把“矫务公开”作为创建“智慧矫正中心”的重要内容,打造线上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推进社区矫务公开工作,强化数据赋能、智慧办案通。在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设“社区矫正”专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定期更新发布工作动态。完善线下公开“辅渠道”,通过选聘社区矫正公益大使、联系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运用“法律八进”模式把《社区矫正法》普及到社会各阶层各角落。定期邀请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走进社区矫正中心、公益劳动基地等场所,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工作模式。根据矫正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向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告知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基本权利和义务、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途径等政策规定,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零距离感受“阳光矫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