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马鞍山 > 文字新闻
全国示范名单公布!和县一地入选!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和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和县乌江镇宋桥村入选。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对照创建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上报。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经严格评审和公开公示后,认定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等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通知》强调,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要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示范乡镇要将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良好农村社会秩序,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基础。要加强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工作指导和动态管理,推动示范村镇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创建质量和效果。要深入总结示范村镇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报道、推介交流等多种方式,发挥好示范村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上一条:市委政法委全会召开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