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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出台房产新政支持刚需购房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衢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衢州经济开发区

  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应、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11月13日,我市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多维度对衢州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旨在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以满足购房者的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进一步推动衢州房市的良性发展。

  新政全面放开了原行政性住房限制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并网签备案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受5年交易限制。新政解除了此项限制(土拍公告约定限售的住宅除外)。

  新政还推出了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政策。新政提出,市区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取消限房价相关约定(政策性用房地块除外),待预售时通过价格会商机制确定住宅销售价格。

  新政对于消费者个人来说有何意义?新政充分考虑了普通购房者的利益,给予了购房补助。新政规定,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购买市区2021年起首次领取预售证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个人,限定前1000套,依网签时间先后顺序给予购房补助,先到先得、定期公布、达限即止。

  新政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补助额度标准: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80%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64%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50%的额度给予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另行制定。

  此外,新政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要求,降低了购房税收负担。按照新政要求,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新政还规定,待预售时通过价格会商机制确定住宅销售价格,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市区试点开展优质商品住宅地块现房销售,鼓励各区块开展人才购房补贴前置享受政策试点和共持产权住房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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