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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十八条”措施打造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江都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

  日前,江都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十八条”措施印发出台,围绕“青聚江都”“青创江都”“青享江都”“青融江都”作出相关规定,为青年人才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精准服务,努力打造有江都特色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

  《措施》明确,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打造“青聚江都”。设立“回乡奖励”,对35周岁以下扬州高校毕业生、扬州籍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来江都企业工作的,三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对大学生应邀来江参加招聘会等人才交流活动的,或在我区赴外招聘会上达成就业意向后来江面试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对我区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职本科(技师)及以上人才,5年内在江都首次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40万元不等购房补贴。

  《措施》明确,激活青年人才创新活力,打造“青创江都”。对符合条件的在江青年创业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实体,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2000元带动就业补贴。对毕业五年内、注册三年内的在江创业大学生,被评为省优秀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申报年度上年度末实际出资额的50%、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入选区级以上引才计划创业项目的,根据项目质态,提供最高500平方米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2000平方米3年免租标准厂房等。

  《措施》规定,优化青年人才服务体系,打造“青享江都”。进一步拓展扬州人才码在江都区的使用场景,开通对高层次青年人才发放租房购房补贴、来留回补贴等服务。引入打造“夜游”“夜娱”“夜食”等一批符合青年人生活习惯的消费场景,定期组织青年乡土人才、非遗传承人等举办“青匠夜市”。聚焦青年人才需求,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高品质人才社区。

  《措施》还对构建青年人才留江生态、打造“青融江都”作出相关规定。定期组织青年人才寻访红色记忆、重温红色历史、践行红色初心。定期举办青年人才交友联谊活动,加强在江青年人才沟通交流。构建更为完善的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为外地来江青年人才子女提供更多更优教育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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