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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三项补贴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市人社局6日发布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市区(不含海门区)范围内,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聘补贴等政策。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发放对象,是市区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每招录一人可获得1500元的补助。人社部门将通过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免申即享”,公示通过后,直接拨付资金。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含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下同);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也将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

  此外,2023年起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用工规范、诚实守信的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参保企业,可以享受每人500元的企业招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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