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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全面推行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据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落实了公示时间与审核时间等事宜,由法规科作为查验科室具体承办,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把关,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同时,明确取消强制公证办理继承业务要求,不再将继承(受遗赠)公证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必要前置条件,避免因公证收费而给群众增加经济负担。此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开启非公证继承绿色通道服务,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主动“走进群众家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心还针对确实无法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以及因历史原因无法证明的(其他)情形,制定了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并于2022年底正式推行,解决了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遇到的“证明难”问题。

  “我们不断修订优化流程,将公示和受理同步推进,让继承和登记发证‘一次办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群众在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同步登载公示,经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审核、登簿、制作证书,群众可以选择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不动产权证书。

  据统计,自今年全面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697件非公证继承材料查验,为群众节约费用近200万元,开展上门服务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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