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3-11-01 来源:大皖新闻 发布开发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并同时发布市“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使用指南。通知指出,自2024年起,在统计市属企业在岗职工人数和职工平均工资时,将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人数作为重要依据。
通知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纳入省对合肥市2023年目标考核,具体指标为:2023年度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各地市2023年新增就业人数(以全省智慧就业系统数据为准),完成率100%及以上的,得满分0.1分;低于100%的,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合肥市将其纳入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营商环境考核项目。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推进力度,狠抓落实,全力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面覆盖。
合肥市“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使用指南称,“安徽省电子劳动合同综合服务平台”(下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是由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建设,供企业和劳动者免费使用的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系统。平台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对企业法人和劳动者实名认证,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劳动者可通过皖事通APP等登陆,实现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等全过程网上办、掌上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依法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或者第三方机构、企业按照数据管理规范要求汇集至本平台的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电子劳动合同平台。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电子劳动合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