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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发出首张房票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领到房票后,我们可以自行挑选、购买心仪的房子,既实惠又方便。感谢政府提供了这么好的一种安置方式。”10月18日,在丹西街道横塘欧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被征收户蒋卫康领到了全县首张房票,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以往都是政府推出安置房源让老百姓选择,可能会出现地段、楼层等不合心意的情况。现在通过‘房票’安置方式,满足征迁户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能有效缩短安置周期,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县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票是指象山县房屋征收中心对被征迁房屋房票补偿安置、签订房票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向被征迁人出具的在特定时间、区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的一种记名凭证。

  小小“房票”助力征迁户安居。本次项目被征收户选择房票54户,共计发出房票84张,合计金额1.53亿元。

  据了解,今年我县出台了《象山县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规定房票房源为本县区域范围内的一手商品房和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票面金额根据每户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被征迁房屋评估补偿价值来计算。每份房票补偿安置协议出具的房票不得超过2张,票面金额不小于30万元/张。房票记载人凭房票,在12个月内购买房票房源房屋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24%的房票补贴。其中一次性搬迁费、临时过渡费、签约搬迁奖励费、未经登记建筑(土地)补助及其他政策性补偿补助奖励费等,不计入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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