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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签订协议 校地双方合作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镇海经济开发区

  10月9日下午,镇海区政府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签订协议,双方将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我区再添一座高能级创新平台。

  中国科学院院士、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长陈十一,区委书记林斌分别致辞。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常务副校长兼教务长张东晓,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童华强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张瑞丽,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费小琛,区领导周方涛、高翔、杨承志等出席仪式。

  为充分发挥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在产业领域、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校地双方将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节能环保为主要方向共同建设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解决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中所需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促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及其重点引进科技创新成果在镇海产业化。

  林斌在致辞中指出,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扎实举措,也是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将对市区两级现代产业体系建立、科创事业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双方要紧紧围绕“地方所需”“高校所能”“人才所长”,加快团队组建、落地运行,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提升甬江科创区科创策源力。镇海将始终坚持“好政策引才、好环境成事、好服务留人”,全面营造尊重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生态,用足用好各类资源要素,为院所成果转化落地、为优秀团队发展壮大提供最有力的服务保障。

  “此次签约将把校地双方合作推向新的高潮。”陈十一表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源于镇海乡贤虞仁荣先生的捐资助学。如今,新一代镇海人投身科创,怀着满满激情。校地双方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无间、脚踏实地,加快建成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使之与区域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深度融合,通过教育、科技、创新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将把优质科研成果首先在镇海发展培育、应用落地,早日为镇海、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近年来,镇海坚持科创首位度,深入实施“栽树工程”,已经集聚了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甬江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十余家,人才密度位居全市首位,成为了宁波科技创新的“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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