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工作,宝山区高境司法所对标市、区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要求,专门部署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及居委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工作,通过开展自查整改、实地督查和网上巡查,“闭环式”推进各项测评任务落实落地。
细化指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
日前,司法所组织各居委调解主任、居委法律顾问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工作部署推进会议。会上,下发了《居委公共法律工作室建设自评表》《居委法律顾问服务自评表》,着重解读《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方案》,通报学习了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司法所将做好测评结果运用,体现到居委和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评价中;二是紧扣节点,按照适当靠前原则,开展自查整改,做到工作既要讲效率还要确保质量,为迎接市里组织的第三方测评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形成合力,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测评任务(6项)由居委调委会主任负责牵头落实,居委法律顾问测评任务(4项)由居委法律顾问负责落实。涉及双方配合的,要相互提醒,切实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过程跟踪,推动自查整改
根据部署推进会议统一安排,8月12日至8月21日为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工作自查整改时间,司法所能够主动跟踪自查进度,加强对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及居委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工作指导,对表对标,推动完成“一站、一室、一顾问”工作自评。
督查巡查全覆盖,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8月22日起,司法所组织人员开展网上巡查,重点检查居委法律顾问服务台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再整改。同时,到各居委实地查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情况,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高境司法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提升工作机制,把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与居委、居委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评价相结合,切实督促提升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