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近年来,明光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有明光特色的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并将考评结果纳入考核体系,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提质效,有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
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指标。强调考评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共性指标统一标尺。通过统一设置考评涉及15个行业类别,4个资金用途,481条具体指标,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个性指标突出特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特点,由部门(单位)设定本部门的个性化产出和效果评价指标,以指标的“个性化”提升考核的“精准性”。三是指标量化可评可考。考评指标突出细化量化,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确保所有指标可评可测。
定期通报压实主体责任。明光市财政局根据既定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节点定期组织召开培训工作会,通报各部门绩效动态情况,引导各部门绩效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有重点。
不断强化结果应用实效。明光市财政局通过加强结果应用联动,多措并举提高考评结果应用力度,提升部门绩效管理动力,逐步改变部门“重投入、轻管理”观念,不断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双挂钩”机制。一方面,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倒逼部门主动强化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绩效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多措并举督促整改,共同激发部门绩效管理活力。二是完善评价结果监督问责措施。不断完善评价结果监督问责措施,对于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较差的、连续两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或重点评价结果较差的、不按要求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形启动问责机制,视情节轻重采取对相关通报批评等问责措施。三是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三年来,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部门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不断提升部门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