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泛黄的纸张,用毛笔从右向左竖行书写着清晰的黑字,落款处写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位女庭长的名字——闵丹桂。这是中国共产党现存最早的法律文书《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是珍藏在黄冈市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的国家一级文物。
8月30日,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联合荆楚网(湖北日报网)举行的好一个活“法”——“荆楚民生观察团”普法主题调研第二站走进黄冈市,20余名法学专家、政协委员、知名律师、主流媒体记者、资深网评员、网络大V以及大学生记者等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主题,深入董必武纪念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七里坪镇八一村等地,走基层、探一线,着力宣传湖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情况及生动实践,奋力谱写湖北法治建设新篇章。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黄冈市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地方文化特色,积极传承红色基因,着力讲好法治故事,围绕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做文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每3名红军战士中就有1名是红安人,每4名红军英烈中就有1名是红安籍。”30日上午,“荆楚民生观察团”来到“中国第一将军县”——红安县,走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董必武纪念馆,瞻仰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董必武光辉的一生。
“董老被誉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基人。新中国成立后,他曾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率先提出了‘依法办事’的治国主张,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思想。”红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熊孟元介绍道。
以董必武纪念馆为基点,红安县提出“树立一个标杆,建设三个一批”的工作任务,将董必武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成省级法治文化标杆阵地,在各机关单位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亮点阵地、在各乡镇建设一批法治文化特色阵地、在各村(社区)建设一批与美丽乡村融为一体的乡村法治文化元素阵地,从而形成以红色为基准,以法治为架构的多元化法治文化阵地集群。
据悉,黄冈市现有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6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法治创建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随后,“荆楚民生观察团”来到中国革命第一法庭——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它也是黄冈市第二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927年4月,七里坪革命法庭根据董必武的指示成立,是中国革命历史上现存最早的基层革命法庭。
《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条例》、中国共产党现存最早的法律文书《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首任庭长是张南一、第一位女庭长闵丹桂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女庭长……七里坪革命法庭内展示的红色事迹和陈列设施,再现了早期中国共产党运用法律手段为贫苦人民伸张正义的勇气和决心。每年,全国各地有上万人来此参观学习。
“作为一名法学的研学者,七里坪革命法庭里审判股、裁判厅等结构布局让我感到十分亲切,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庭的最初状态,这是一笔宝贵的红色法治文化财富。”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所助理研究员、“荆楚民生观察团”成员刘丹说。
为缔造共和国,先后有44万黄冈儿女英勇捐躯,其中5.3万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黄冈现有红色遗址遗迹655处,可以说是山山埋忠骨,岭岭皆丰碑。”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成钢说,该市通过发掘、总结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在红色法治文化氛围浓厚的黄冈,普法已成为一种沉浸式体验。
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黄麻起义”的策源地,麻城市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微景观”,全市每个村(社区)确保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元素,基本实现群众抬头看得见法、用时找得到法。
黄冈市还持续加强建设各类红色司法文化场馆,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文化馆、红安县检察院“红色检魂”宣传场馆、团风县公益诉讼宣传场馆等,场馆突出黄冈红色元素、法治元素。先后有近300个省内外机关团体及大专院校、部队院校在红安、麻城等地挂牌建立革命传统教育联系点。
在鄂豫皖苏区中心烈士陵园所在地、红军团长方和明的故乡七里坪镇八一村,“荆楚民生观察团”参观了村内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课堂、调解室以及其他红色法治阵地。接着,“荆楚民生观察团”与黄冈市司法局、红安县委宣传部、麻城市司法局、红安县司法局等有关人员座谈。
黄冈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胜利重点介绍了红色法治文化工作的融合创新情况。他表示,黄冈市通过创新各种形式,将红色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党建文化、廉政文化等加以融合,创作了普法黄梅戏、廉政书法、普法“村村响”“三句半”等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具有黄冈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其中,五部普法黄梅戏分别被新华社、司法部等420多家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转载宣传。
法治宣传效果好不好,宣传形式很重要。“黄冈市从红色文化、法治元素、艺术形式等角度创新普法,创造出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作品,如演唱黄梅戏普法,特别值得我们群众文化工作者研究和学习。”省政协委员、民革湖北省委会常委、“荆楚民生观察团”成员秦海群说。
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成钢表示,下一步,黄冈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更加完善、阵地更加多元、活动更加丰富、氛围更加浓厚,打造更具黄冈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为黄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
红色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源头,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当地红色法治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湖北黄冈不仅打造了一批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阵地,更是为推动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的有机融合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建设中,法学实务界和理论界无疑都需要认真研究、继承、发展传统的红色法治文化。事实上,红色法治文化中蕴含着诸多能为当前法治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因素。无论是对司法工作人民性的强调,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这些工作都和我们的红色法治文化传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红色法治文化仍将是建设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文化资源。继承和发展红色法治文化的传统,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法治文化建设道路,才能真正推动法治文化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