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当前,珠海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筑牢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底线,持续巩固和优化水生态环境,为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自2018年开展考核以来,我市连续五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在水安全保障方面,珠海实现城区段堤防(情侣路、中珠联围)达到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非城区段达到50年标准。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标,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碧道项目建设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休闲的好去处,也是水生态效益的重要体现,截至今年7月,我市建成碧道总长度超过240公里,率先初步建成骨干碧道网络。
在不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珠海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印发了《关于设置“法治副河长”的工作安排》,在省内首创设置“法治副河长”,以司法之力深入推动我市幸福河湖建设。此外,还印发了《珠海市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轮值组长工作制度》《珠海市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创新设置了“水域”与“陆域”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轮值组长工作模式,提升行政效能。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是解决河湖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问题的创新制度。”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珠海将进一步健全河长制湖长制长效机制,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优化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式、持续提升考核效能,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重点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统筹加强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汛期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全市问题河涌整治工作,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碧道水经济发展,按照“三年见雏形、六年显成效、十年新跨越”的目标要求,以碧道建设牵引河湖整治和河涌治理,深入推进河湖岸线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深入挖掘碧道的经济内涵,推动水上运动、水上文旅、渔港经济等产业蓬勃发展,更好发挥水生态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