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举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春、陈圣伦、张晓艳、温桂彪、杨积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草案二审稿)》;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充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根据《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一级巡视员徐远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勇军、欧阳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阳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