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前七月,新疆消费市场延续平稳恢复态势,新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6.17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上年同期3.5个百分点。新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6.46亿元,同比增长5.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7月,新疆限额以上城镇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013.63亿元,同比增长5.7%;限额以上乡村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62.83亿元,同比增长5.5%。
按消费类型分,1—7月,新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1017.08亿元,同比增长5.3%;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59.38亿元,同比增长12.3%。
8月26日,在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儿童游乐区,不少家长正在带孩子游玩。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黑宏伟 摄
今年以来,自治区商务厅拟定自治区商务领域“十四五”扩大内需实施细则并系统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出台促进消费加快增长政策措施,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针对汽车促消费、餐饮促消费、旅游促消费、电商促消费、升限入统、夜经济繁荣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聚焦“夜购、夜娱、夜食、夜宿”四大领域,围绕各大商圈、街区筹划各类特色产品展区、小商品夜市等,推动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
新疆还开展“2023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通过“周周有场景、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形成波浪式消费热潮。年初以来,各级商务部门主导或参与开展全领域促消费活动300余场次,组织引导各行业商家开展促销活动1500余场。各地依托当地特色,至少打造2—3个具有集聚人气效应的消费场景,释放消费活力,吐鲁番、和田、乌鲁木齐等地通过举办音乐节、灯光秀、汽车夜展、文艺演出等方式集客引流。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庆表示,自治区商务厅将牵头出台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举办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节庆活动,以节兴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