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出台嘉兴市首个强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嘉兴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相衔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5月14日,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这也是嘉兴市首个强制报告制度。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有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开展调查,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制作笔录,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立案并通报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将证据收集、案件侦查等案件情况及时通报人民检察院。
“以前医院遇到疑似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时,只负责治疗,并无报警的义务,现在医院在收治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必须立即报警。”海盐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事)件,有效避免二次侵害的发生,多单位合力,让未成年人保护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