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队到前海检察院,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决定》于2020年12月实施,对检察机关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提出新要求。调研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和前海检察院、深圳海警局等单位负责人汇报了落实《决定》的工作情况。据介绍,《决定》实施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履职质效显著提升,共有57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骆文智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决定》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深入推进一体化履职,统筹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职能,用好数字化手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努力实现司法为民这个“初心”、司法公正这个“核心”。
骆文智要求,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扣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法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传统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好服务企业发展“组合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毅,秘书长汤暑葵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