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提升村卫生室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3-08-17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
今年以来,医保局着力提升村卫生室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参保人员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便捷、高效、可及医保公共服务。一是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保障,在职职工起付标准650元、退休人员500元,报销比例 70%、退休人员75%,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二是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保障,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5%,每人日门诊处方药费限额30元, 一般诊疗费每次医保支付6元,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三是居民医保门诊专项待遇保障,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的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 800 元。同时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今年1-7月,我县村卫生室医保报销112万人次、2376.75万元,其中职工医保报销3.17万人次、130.48万元,居民医保报销108.83万人次、2246.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