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大会审议并表决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新修订的《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章程》,向第二届理事成员和发展顾问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成员,并颁发证书,宣布第三届发展顾问名单并颁发证书。徐美儿当选为新一届会长,李巧莉当选为新一届秘书长。
会议现场,新一届理事通过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累计捐赠200万元,善款将支持公益机构发展及多个公益项目开展。
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简称“阳光协会”)于2014年在永康市民政局注册成立,是一家5A级专业化、组织化发展的公益组织。其前身是2009年缘于发起人徐美儿通过影像的传播而汇聚成立的民间组织——“阳光爱心社”。协会一直秉持着“让爱温暖困境儿童”的使命,旨在帮扶永康当地的困境儿童,践行“让爱温暖困境儿童”的使命。先后荣获5A级社会组织、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浙江省志愿服务“五个20”最佳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维权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金保未”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试点单位。
2016年,为更好地服务困境儿童,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设立“阳光爱心基金”,专项用于开展面向助学、助困、助贫、困境儿童等领域的公益慈善项目及相关费用的开支。
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也以陪伴、扶志、赋能为帮扶理念,精准打造了公益品牌项目“爱的抱抱赋能学堂”,按照困境儿童的年龄层和需求,分类分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既要让困境儿童得到物质上的帮扶,也要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关爱,为他们长大后更好地融入社会赋能。该项目不仅荣获了全国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展示项目,还先后22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奖项。
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是具有公募资质的5A级基金会,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基金会宗旨为“关爱妇女儿童疾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成立四十余年,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致力于关爱妇女儿童,围绕家庭赋能、妇儿健康、教育助学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品牌公益项目,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了诸多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很多成绩。基金会先后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等单位授予“中国妇女慈善奖之贡献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第五届浙江慈善奖“慈善项目奖”、第六届浙江慈善奖“慈善项目奖”和“慈善楷模奖”、第七届浙江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