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晨主持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县防汛防台救灾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审议《三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送审稿)》等有关事项。
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县防汛防台救灾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要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防汛防台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思想认识,特别是要克服经验主义、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不折不扣抓好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在5号台风“杜苏芮”和6号台风“卡努”防御工作中,全县党员干部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强化极限思维和责任担当,把防汛防台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及时总结复盘,结合此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同步自查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道路、山塘水库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前落实整改措施,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在早、做在前。相关部门要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风险点的整治,迅速开展排险、整治工作。
二、会议审议《三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送审稿)》
《三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送审稿)》旨在更好开展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三门实际制定,包含目的和依据、用地范围、调节金等共二十四条内容。
会议指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和科学分配,可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共同富裕。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调节金征收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规范使用调节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