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征收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发布时间:2023-08-03 来源:庆元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浙江庆元工业园区
日前,从县财政局获悉,我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该地块位于隆宫乡莲湖村大和路5号,面积1797.9平方米,土地出让成交价86万元,莲湖大和种养专业合作社竞得土地使用权。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征收了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共计43万元。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以我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为契机,积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既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又有利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