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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负担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常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资金支付负担,2018年度常熟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申办业务即将开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从5月13日至31日受理贷款贴息申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工作日前往位于海虞北路63号的公积金服务大厅申办。

  2018年度全市贷款贴息对象为《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发〔2008〕93号)文件规定的已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并需要符合所购自住住房为常熟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在偿还该套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这两个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按规定比例计算后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但借款人年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计算。

  贷款贴息期限规定为,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从2018年1月开始,按月贷款贴息至2018年12月(还清全部贷款以后的月份不在其内)。2018年1月1日之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借款人还款月起算,贷款贴息至2018年12月。根据贴息政策相关规定,贴息期限已满36个月的,则不再享受贴息政策。

  贷款贴息业务办理由借款人自愿申请,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审核并发放资金。贴息申请应由借款人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代办,并提供借款人亲笔签名的申请审批表两份、借款人身份证、户名为借款人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原则上为贴息对象的贷款还款银行卡)、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婚姻关系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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