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三个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发布开发区: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东丽区司法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三个主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主动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专题会议,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主动介入”,将入户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成因复杂等特点,司法所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调解人员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在身不离家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三是“主动回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以案释法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