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常州 > 文字新闻
5月1日起常州市下调社保费率 为企业减负15亿元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统一部署, 5月1日起常州市将再次下调社会保险费率,预计将为常州市企业减负近15亿元。

  据了解,5月1日起,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9%降低至16%,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常州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按0.5%缴纳,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常州市市本级(含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50%的规定,金坛区也同步执行。

  2016年以来,常州市已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截至2019年4月,单位缴费部分总体社保费率已从31.5%降低至28.2%,已累计为常州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近34亿元。今年5月起常州市将实施新一轮降费率,特别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后,单位社保费率将进一步下降至25.2%,费率累计降幅已达20%。

  也许会有人担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低是否会影响个人退休待遇。市社保中心表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降低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将来退休待遇。一是由于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在这次调整中国家并没有要求调整个人缴费比例,只要求下调单位缴费比例;二是我国基本养老金主要取决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而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三是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上一条:常州市一季度存贷款增量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