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泾县昌桥乡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强化帮扶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以“两强一增”行动为统领,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帮扶对象稳定增收为目标,持续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政策支持促奖补。实施对象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并且需要巩固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好的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入股分红项目继续推行“自有要素+财政奖补”方式,不得单纯以财政资金实施到户入股分红项目。对纳入负面清单(大宗粮油作物)的以及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项目,不予支持。
务工就业有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务工就业,从2023年起,主体支付单一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年薪不低于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每吸纳1户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就业,给予300元的奖补,给予到户产业帮扶对象(不包括有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扶持的)500元奖补。
入股分红有奖补。入股分红项目继续推行“自有要素+财政奖补”方式,充分发挥土地、设施、设备、资金等自有要素增收作用,不得单纯以财政资金实施到户入股分红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到户产业帮扶对象以自有资金、耕地、水面、山场、林地等自有要素入股,享受主体发展带来的红利,主体为单一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年分红不少于400元。每带动1户对经营主体奖补300元,对入股的到户产业帮扶对象(不包括有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扶持的)给予400元奖补。
土地流转有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到户产业帮扶对象自有土地5亩以上或流转土地年租金超过1200元,用于开展特色农业生产,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按时支付租金,对主体支付租金超过当地平均市场价格10%以上,每成功履约1户给予经营主体100元奖补,给予参与土地流转到户产业帮扶对象(不包括有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扶持的)奖补400元。
今年以来,昌桥乡有2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到户产业帮扶项目,有效带动帮扶到户产业帮扶对象78名,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土地入股面积270余亩,自有要素入股收入7.55万元,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四带补助3.28万元,主体四带奖补2.34万元。119户,276人符合特色种养业产业到户项目,申请扶持资金20.2万元,有效带动了产业帮扶对象增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近期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