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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来了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普陀新闻  发布开发区: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

  近日,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区将定向培养20名中小学教师,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舟山市户籍考生。其中,小学全科教师5名,初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教师各3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及浙江海洋大学。

  招生程序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面试和体检。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0.5万元,四年共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毕业上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考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协议统一调配到本岛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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