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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片区开发,提高城市住宅建设品质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片区开发,提高城市住宅建设品质,近日,我市出台《丹阳市推进片区开发试点开展高品质居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市区开展“高品质居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试点。

  “该《方案》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以一定程度的政策松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暂定一年,对市委市政府认为需要促进全市高品质居住提升的地块,从提高改善型住宅用房比例、调优容积率计算规则、完善居住区布局和设计、统筹配建居住服务设施等方面对地块出让条件进行优化。

  《方案》明确,满足容积率下限大于1.0要求,有条件区域可建设除独栋独院、双拼建筑外不低于10米的住宅产品。“这意味着三层四层的低层低密度联排住宅如复式楼的落地成为可能,对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提供了更多更优选择。”该负责人说,当前购房群体的需求正由刚性需求向改善型需求转变,对住宅户型设计和建筑风貌都有了更高、更多元的要求。而受限于容积率计算规则,入户花园、底层架空层、风雨连廊等便民建筑空间都纳入现行住宅容积率计算,一定程度制约了住宅创新设计,造成住宅阳台形式较为单一、建筑屋顶相对简单。

  针对这一现状,《方案》拟通过优化住宅重要节点的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建筑空间设计多样性。根据《方案》,在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层建筑面积(不含阳台)15%的前提下,住宅的阳台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独立设置的水泵房、配电房、垃圾处理设施、门卫、住宅附属地下使用空间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底层作为公共空间的架空层、风雨连廊、车库坡道及出入口顶棚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底层架空层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允许建设入户花园,入户花园不计入阳台面积。“调优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内容,也是《方案》的一大亮点。”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容积率计算规则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住宅的产品形态,提高住宅舒适度。

  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提升居住区生活环境角度出发,《方案》还对居住区规划布局和场地设计明确量化指标,包括明确建筑退让红线和小区内绿地、健身场地面积等。其中,居住小区内明确中心绿地面积不宜小于400平方米,宽度不小于8米;健身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老人、儿童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且有不少于1/3的面积有充足日照。占地100亩以上的居住区必须配建不少于500米长、2~5米宽的环形健身步道;占地50亩以上居住小区配建不少于300米长、不小于2米宽的健身步道。

  此外,《方案》拟对各社区周边养老、商业、社区、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和统一管理。对地块周边15分钟生活圈内已布局养老、社区、教育等服务设施的,采用集中布置方式,并在地块设计条件中明确。

  在后期监管方面,《方案》明确,各属地政府作为监督责任主体,要加强高品质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全程跟踪特别是后期监督;物业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好第一监督责任,对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章搭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对于该《方案》的施行,丹阳中海项目总监潘晓冬告诉记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多次带队到项目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方案》的出台更是送来了一场政策“及时雨”。“这些政策务实适用,为企业现阶段发展起到支持作用,也为企业后续打造高品质项目提供了助力,进一步提振了发展信心。”潘晓冬表示,中海地产将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做好服务、树好口碑,为丹阳市民带来户型更优、设计更丰富、居住体验更佳的高品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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