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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汕头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月2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充分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贯彻执行,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市委书记温湛滨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风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市政协主席邱奕辉,市委副书记、秘书长赖小卫出席会议。

  温湛滨指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主动认真学习《规定》原文,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按规定、按程序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温湛滨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全面理解掌握《规定》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要抓好贯彻落实,把落实《规定》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效手段,严明报告纪律,加强抽查核实,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部门要加强系统研究和统筹谋划,加大政策指导和解读力度,认真做好集中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查核、查核验证等工作,有效发挥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我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上,市领导曾风保、项天保、邱奕辉、赖小卫、黄果、吴刚、许宏华、张宏俊、田晖、蔡永明、叶娴、林锐武就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现场交流或书面发言。

  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委、各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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