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报告会,深入推进《条例》在我县贯彻落实,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肥沃土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于今年1月1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章六十五条,从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财税支持、融资促进、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各方主体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和责任。报告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杨利学对《条例》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就《条例》的十九个重点问题做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条例》以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制度设计,构成了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机体系。《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推动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着眼发展全局,深刻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担当,主动谋划,推动责任落实到位。要把握重点关键,推动《条例》落地,重点推动《条例》内容全面贯彻、精准实施,特别是要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和“最优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创新政策支持,规范整顿执法,精准高效服务,努力打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肥沃土壤。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闭环合力,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统筹合作,确保《条例》贯彻实施产生实效。
潘岳梦主持,郑法根、裘武宏、王敏慧、孙晓维、李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