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自年初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县财政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政策要求,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于适宜专门由中小企业采购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比例不得少于40%。截至日前,年度申报项目总金额77202万元,其中适宜中小企业采购的计划金额65115万元,中小企业采购占比达84.34%。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将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建立跟踪预警机制,对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单位,实行跟踪督办。对第6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订单、未及时签订的合同全面跟踪,并暂停该单位采购项目申报。切实督促预算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截至日前,共签订合同150笔,完成合同金额61511万元。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鼓励“832”平台采购。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通知》(绩财[2023]38号)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填报2023年度“832”平台采购预留份额,于3月22日完成全县预留份额填报工作,总预留金额107.61万元。目前已完成采购金额45.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