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易中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军、冯立坚、吴国杰、甄仁旺、陈霞出席会议,副市长周佩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江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法规成效比较显著,引导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行为共同促进、文明环境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但还存在公众知晓度不高、配套措施亟待完善等问题。会议强调,要强化条例的宣传普及,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执法机制,切实推动条例全面落实到位,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全市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但还存在臭氧、农业污染治理等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双碳”工作和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短板,切实解决我市环境保护中的老大难问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进步。
会议指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涉侨法律服务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发展监督的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召开分组会议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