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规划资源分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完成9236宗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共涉及9个街镇、102个行政村。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被称为给土地办“身份证”。只有经过确权了的土地,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其所有权人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处置的权益。这项工作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区规划资源分局历时一年半,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历年征地供地红线成果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采用影像判读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而获得各集体土地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以信息化、规范化手段形成完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基于建成的数据库,从而实现集体所有权数据的管理和集体土地发证工作。
据区规划资源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情形主要集中于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顺利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村组界线的确认,而村组界线的确认需要村、组权利代表人的积极配合。为此,区规划资源分局深入基层,从制作外业底图、组织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引导、现场分村核实等环节开展村组界线核实确认工作,并通过制作政策解读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村、组权利代表人疑虑,从而得到村、组权利代表人的全力配合。
此外,为确保宗地数据“不重不漏”,区规划资源分局逐一比对与国有发证数据交叉重叠、与2013年原集体所有权数据有差异的部分,采取“区级自检+市级初审+省级复审”的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保障成果通过国家数据汇交核查。
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定期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及时予以更新,研究制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登记类型标准流程,逐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不断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同时建立健全“日常+定期”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保持登记成果现势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目前,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已服务68个用地项目土地征收报批前的权属审核工作及池杉湖省级湿地公园、划子口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工作(自然资源确权工作与征地报批是两项不同的工作)。下一步,区规划资源分局将拓宽成果应用范围,建立健全日常更新机制,保持登记成果的现势性,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