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特殊儿童群体走访帮扶、完善特殊儿童群体服务体系、率先建立未成年人个案保护制度……近年来,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把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作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切入点,多点发力,综合施策,不断增进特殊儿童群体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水平,市民政局不断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发《关于提高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将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调整后,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每人每月1440元。2023年2月,市民政局同中国人寿廊坊分公司签署保险捐赠协议,向全市59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偿捐赠2023年度国寿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等五类保险,累计保额达6973万元,进一步减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医疗负担。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统一印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手册》,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了入户走访记录和动态跟进工作。以省、市联合的形式,举办了儿童主任示范培训,县级民政部门按要求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不断向专业化发展。
一份真情,一份爱心。3524名儿童主任至少每个季度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走访一次,了解儿童生活、监护、健康、学习等情况,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重病重残、监护情况较差儿童,至少每月走访一次,并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随访。同时,儿童主任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向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精细化关爱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或其监护人申请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保障。
为有效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特殊个案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市民政局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研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廊坊市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试行)》,明确了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适用的情形以及工作流程等。
据了解,廊坊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廊坊北站广场设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指引牌,标明中心所在位置、联系电话和乘车方式,向社会公开24小时救助热线。截至目前,全市建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21个,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1185个,覆盖率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