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5月17日,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带队来乐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副主任周伦斌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沙万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参加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乐山市中医医院,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灵芝谷基地、金林药业,沙湾区佛手柑种植基地等,实地检查我市贯彻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情况。
在5月17日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乐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一法一条例”相关要求,在医疗服务、产业发展、文化弘扬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希望乐山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中医药强市建设的短板弱项,确保中医药产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发挥特色优势,围绕乐山“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努力推动中医药与旅游、科普、康养、保健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加强监督,切实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通过人大监督进一步凝聚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事业迎来新的战略发展机遇。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一法一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护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要把中医药发展摆在健康四川建设的重要位置,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坚持守正创新,综合运用中医药理念和现代化技术手段,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助力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压紧压实“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