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保障妇女的民主政治权利。我局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始终把增强妇女参选意识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加强宣传,确保妇女在村(居)委会成员中要占到一定的比例,大大提高和激发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意识。
二是落实救助帮扶措施,保障低收入贫困妇女基本生活。我局在抓好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各种帮扶措施,在妇女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将家庭生活困难的妇女及时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528人,其中女性4692人;城镇低保对象129人,其中女性52人。城乡低保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将“三无”孤老妇女纳入农村特困供养范围,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并优先安排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10140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381人,其中女性90人。
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广泛宣传婚姻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离婚登记中,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落实妇女的住房、财产分配等生活保障措施及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截至4月3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795对,离婚919对,补办结婚登记555对,补离169对。
四是做好风险评估排查,扎实落实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兜底救助责任,夯实筑牢基础保障,大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保障救助项目,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力,2022年共发放孤儿助学金共13万元;为70名孤儿提供健康体检共4万元;为2187名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9万元;招标第三方,对全县困境儿童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落实民政兜底保障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为全县1116名困境儿童,发放民政生活补助资金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