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于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
据悉,《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打造“成都建造”品牌
真金白银奖励优秀企业
围绕实施“建筑强企”行动,打造“成都建造”品牌,《措施》提出,采取“专班专员”方式,指导全市具备条件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完善资质序列,对成功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增项获取“双甲级”(施工、设计)资质的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
支持企业在申报时,把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项目及重大市政设施、轨道交通等作为关键项目业绩。
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鼓励建设单位对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奖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员工重要技能大赛获奖
单位可获最高50万元奖励
《措施》提出,要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成都本市企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紧缺类别注册执业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园入学、便捷就医、交通出行、保险保障等礼遇支持及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支持。
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对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活动获奖人才所在培养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加快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将星级产业工人的使用情况纳入对相关市场主体、建设项目的信用评价和评优评先。鼓励区(市)县率先选择部分项目及骨干企业,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经认定达到“四星级”及以上评价的产业工人,可按规定享受成都市相关住房保障支持政策。每年组织开展“成都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对获奖选手推荐评选“成都工匠”或授予“成都市技术能手”称号,并对所在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
加快推动智能建造发展
推广建筑机器人使用
当前,智能建造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围绕大力推进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措施》提出要扎实开展智能建造全国试点,推动建筑业与工业、IT行业融合发展,探索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发展路径、监管模式和政策体系。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新技术、新工艺,根据实际应用比例,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分级分档予以信用激励。对节能减排、碳中和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企业,带动智能建造新产业的发展。
支持本市企业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 、推广,相关科技研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根据本市建筑业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占其营业收入比例,按照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分级分档予以信用激励。
在推进行业绿色发展方面,《措施》要求发挥绿色建材产业链主企业聚合带动效应。支持和指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星级认证,打造蓉城绿色建材品牌,培育具有竞争优势、“根植性”和国际竞争力、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链主+链属”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