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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有了“金华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金华日报  发布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7日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导向,以构建牵引有力的目标体系、创新有为的工作体系、支撑有效的保障体系、精准有度的评价体系为路径,以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立法“直通车”、民意“连心桥”、法治“推进器”为目标,全面协同推进金华市域国家级、省级、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创新发展。

  《工作标准》运用标准化原理,探索制定一整套规范明晰、简洁有效的标准化实践方案,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功能定位,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到“六个有”:有固定阵地、有标识标牌、有规章制度、有工作队伍、有网络平台、有工作档案。

  为让《工作标准》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六个有”中又逐一作了细致规定,比如“设置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实现全天候开放式征集立法建议”“建有不少于30人的立法信息采集员队伍,每名采集员应联系不少于基层群众30人”等。

  基层立法联系点平时的工作怎么开展?《工作标准》还规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情民意收集、参与立法调研、法律宣传普及、参与监督实施四方面重点内容,设置启动征询、征集意见、汇总反馈、整理归档、宣传培训、参与监督等工作流程,努力形成职责分明、流程规范、节点清晰的工作体系,推动工作由零碎化到系统化转变。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怎么评价?为配合《工作标准》实施专门制定的考评激励办法规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给予联系点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对于连续二年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将予以撤销。

  我市2015年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2017年开始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共有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14个。自设立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立足职能职责,健全工作体系,推进各项工作,共提出立法意见建议6000余条,被采纳420余条,参加各类立法调研活动110多次,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3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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