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4月2日上午,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调整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海盐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调整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废弃沼气安全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海盐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14项议题。
其中《海盐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提出,在海盐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全职在海盐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企业人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才,在本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具有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海盐缴纳社会保险;在海盐无住房,并尚未享受其他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此外,凡符合海盐相关人才政策和条件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具有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人才;涉及重大招商等事项,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可以申请优先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