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出特别提醒:规范研学活动组织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湛江日报 发布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月16日,市教育局向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以及参与外出集体活动的学生、家长发出特别提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研学活动组织管理,确保外出集体活动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研学活动安全指导,各学校要落实研学活动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把关,倡导学生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简单易上手、有安全保障的活动,坚决禁止学生参与游船、玩水、钓鱼、游泳等涉水活动,禁止到未开发景区、有危险水域、安全条件不到位的场所开展活动,禁止学生参与高强度、无安全保障、与研学目的无关的体验活动,禁止学生参与对抗激烈的竞技体育活动,禁止委托无安全资质、无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机构开展活动,坚决做到“无安全不出行”。
确有必要组织研学活动的,学校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活动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确认出行师生要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机构和用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