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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见习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14  来源:衢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使用的年满16周岁的在校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这是我市在工伤保险领域采取的又一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这一群体参保。

  据了解,近年来,根据加快打造十个“桥头堡”、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吸引大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来衢就业创业。但有部分企业反映,企业使用的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由于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他们的用工安全难以保障。

  面对企业需求,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经过充分调研后,将在校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在缴纳方式上,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为基数,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实习生和见习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市人力社保局社保处处长朱国忠介绍,如果用人单位难以确定月劳动报酬,可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用人单位为实习生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交实习协议、学生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为见习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交见习协议、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一年一台阶的方案,已先后将技工院校实习生、超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在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其中,2018年率先出台《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允许职业技工院校集中统一安排到实习单位进行学期性实习的实习生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突破了工伤保险关系中劳动关系的限制,5年来全市累计有一万余名职业技工院校实习生因此受益。而此次最新政策,则解决了原有政策存在的覆盖群体局限性问题。部分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和见习人员等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此次也被纳入参保范围。

  “自此,我市涵盖超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的工伤保险参保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朱国忠表示,针对还有部分无固定用工主体的灵活就业人员,我市还将探索建立这类人群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争取早日实现“人人有事做,人人有保障”的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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