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长潘超英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市政府领导赵伟龙、宁春、章晓东、王霞燕、张庭栋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春燕、市政协副主席张科卿应邀参加,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嵊州市体系化推进“十项重大工程”工作总体方案》。会议指出,“十项重大工程”是今后五年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牵引性抓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会议强调,要强化工作统筹,找准当前各项工作与“十大重大工程”的结合点,精准融合工作体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要强化目标引领,按照“努力跳一跳、够得着”的要求再加压、再挖潜,研究提出既切合实际、又适度超前的总体目标。要细化工作任务,坚持项目化、节点化、清单化抓分解落实,做到事事有清单、件件能对账,为中国式现代化嵊州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打好扎实基础。
会议听取了关于《嵊州市招大引强“1330”迭代升级行动2.0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嵊州要发展,产业是基础;产业要升级,招商是关键。会议强调,要紧盯全年亿元以上项目招引40个、开工30个、投产30个总体目标,积极发挥乡贤招商、驻外招商、人才招商、以商招商、基金招商的作用,加快招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尽快形成集群优势,提高产业层次。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持续优化快速研判流转机制,不断扩充专业研判专家库,以快制快,全方位提速项目对接落地。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招引项目“一对一”管家服务,强化土地、金融等要素配置,全市域推行“拿地即开工”。
会议学习了《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会议指出,《规定》立足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以“小切口”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诉源治理、拓展预防性法制、提升数据赋能等方面都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和重要的法治价值。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意义,充分认识《规定》所蕴含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利好作用;要坚持程序为先,稳慎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兼顾处理好依法行政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关系;要善于借势借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