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十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对各被巡察党组织的进驻。
经区委批准,本轮巡察对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区信访局,禄口街道和横溪街道及其所辖的1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江宁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区卫健委、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滨江开发区,东山、秣陵、禄口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其他与消防安全关联性较强的部门、街道、园区视情延伸检查。3月27日至30日,各巡察组分赴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明确本轮巡察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纪律规定。
根据要求,区委第五轮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着力查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挥领导作用,履行单位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问题线索。在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巡察过程中,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正风肃纪反腐、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工作的情况。
根据计划安排,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党组织工作50天左右,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等,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