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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出台服务自贸区发展“十二条”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舟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月29日上午,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舟山公安贯彻三个“一号工程”护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高质量发展十二项措施》,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市公安局副局长包于宏介绍,这十二项措施分别为升级“项目警官制”、开设“为企服务专窗”、升级11087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建立涉企诉求快办机制、强化涉企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升级油气产业交通运输“定制”服务、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优化实施外籍人才停居留政策、提供赴港澳商务“直通车”服务、提供国际船员出入境“一件事”服务。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在全域重大项目逐一落实“项目警官”“驻企警官”,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置“为企服务专窗”,落实涉企诉求“吹哨报到”机制,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有序放宽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限行路段的通行措施,对在舟常驻的商务人员签发5年多次有效商务签证,为赴港商务签注需求人员提供一年多次商务签注,24小时内为舟山港换班过境外籍船员签发停留证件,对24小时内自长三角地区航空口岸换班离境的外籍船员免办停留证件,对出国境紧急商务、从事远洋捕捞及国际航运等企业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服务。

  自贸区建设推进到哪里,公安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包于宏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托“实绩争先年”活动,“闭环式”保障重大项目,“精细化”开展全程服务,构筑营商态势多维感知、服务企业精准高效、风险治理及时有效的公安智慧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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