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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启用盐城市药品零售许可审批系统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阜宁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

  3月24日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启用盐城市药品零售许可审批系统的公告》,申请人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药品零售许可,促进药品零售许可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摸清家底,建立企业数据库。全县在业的药品零售企业法人登录审批系统按要求“建档”,完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仓库信息和许可证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可实时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数据库信息,服务下一步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如:运用“许可证到期预警”功能,通过电话提醒药店及时换证。坚持“用户思维”,立足“客户体验”,由“需求找我”转变为“主动服务”,将“网上帮办”和“热线辅导”相结合,探索创新服务机制,让药店享受高品质的政务服务。

  全程网办,践行不见面审批。药品零售企业完成建档步骤后即可在网上申请开办、变更、换证、补发、注销业务(新开办药店无需建档),市场监管局将事项办事指南同步在系统“附件信息”页,药店按提示要求申请。对到窗口提交材料的药店,县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甘当“店小二”,帮助申请人逐项填写信息上传附件。该局审核人员24小时在线,提供不打烊政务服务,第一时间受理审查、安排核查和制发证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邮寄送达,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送达,填写准确无误的收件人姓名、电话和地址。准予许可后,局将通过EMS邮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解决乡镇药店负责人路途遥远的出行负担,真正实现零见面也可领证。

  智慧云勘验,核查环节全留痕。对需现场核查的药品经营许可,如开办、变更经营场所、延续等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后即刻将药店信息上传我县智慧“云勘验”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远程勘验或现场勘验方式安排人员,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核查人员对照检查要点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同步通知申请人核查结果。积极运用云感审批、云上帮办,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云勘验”的便利。

  信息公示,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该局在制发许可证的同时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将许可信息上传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县企业和群众可在“信用盐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数据查询”栏目查询许可信息。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业务学习,开展系统培训,落实改革要求,明确审批时限,优化内部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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