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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司法局“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丽水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

  “信仰入心 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德可修身养性 廉能治国安邦”……日前,记者走进缙云县司法局,文明宣传标语在大厅、走廊随处可见,让干部职工“抬头见文明”,潜移默化中接受文明的浸润。

  “以人为本”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前提。缙云县司法局自2011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以来,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职工整体文明素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励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为共建和谐美好缙云扬起奋进的精神风帆。

  充分发挥党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引领,坚持党旗扛在前,党员冲在前,有效激发文明单位活力。“我是党员,这些事党员要先上,冲在第一线。”疫情期间,缙云县司法局的朱瑞根、施韵、严盾安、刘源等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号召,冲锋战“疫”一线,在防疫卡口和隔离点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蓝”的使命与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硬核力量。

  注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干部政治担当。缙云县司法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全面开展“学习进行时”,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

  同时,缙云县司法局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缙云县“缙争力”暨基层法治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通过“县内部门实践+高校理论研修”方式,对分管领导、法治科室骨干、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为期4个月的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

  “法治兴邦万里神州扬正气,清风拂地千秋伟业展宏图。这副法治春联和日用品您收好,平时注意保重身体。”多年来,缙云县司法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社会帮扶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与胡源乡结对,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前往胡源乡送温暖、献爱心,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基层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难题,营造互帮互助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

  文明的力量,润物细无声,坚定地推动着单位的和谐发展。如今,在缙云县司法局,文明意识不断提高,文明行为蔚然成风,文明氛围沁润人心,文明之花处处绽放。2022年度工作考评,缙云县司法局排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名,荣获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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