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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攀枝花日报  发布开发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提高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提取金额由不超过18000元/年提高至24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限额为实际发生的租金额。租住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限额为实际发生的租金额。

  同时,我市精简租赁商品住房提取要件。对非多子女家庭,取消由缴存人及配偶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登记信息)、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由市公积金中心经申请职工授权后,核查无房情况。精简后提取要件为:身份证、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对多子女家庭,取消由缴存人及配偶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登记信息)、租金缴纳证明,由市公积金中心经申请职工授权后,核查无房情况。精简后提取要件为:身份证、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此外,我市优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频次,由按年提取变为按月、按季度、按年均可提取。

  以上政策自2023年3月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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