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政府发文全面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江都区统计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江都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6日印发《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扬江政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筹划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充分整合新闻媒体以及部门政务平台等渠道,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